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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煤漿濃度測定方法 MT/T792-1998 |
水煤漿濃度測定方法 MT/T792-1998 1、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水煤漿濃度測定的儀器設備、測定步驟和結果表述。 本標準適用于不同用途的水煤漿。 2、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 MT/T 791-1998 水煤漿采樣方法 3、方法A-干燥箱干燥法(仲裁法) (1)方法提要 稱取一定量的試樣,于105~110℃下干燥至恒重,干燥后的試樣質量占原樣質量的百分數作為水煤漿濃度。 (2)儀器設備 干燥箱:帶有自動控溫裝置和鼓風機,并能保持溫度105~110℃。 稱量瓶:直徑50mm,高30mm,并帶有嚴密的磨口蓋。 分析天平:感量0.0002g。 干燥器:內裝變色硅膠或粒狀無水氯化鈣。 (3)測定步驟 a)取3.0±0.2g試樣置于預先干燥并稱量(精確至0.0002g)過的稱量瓶中,迅速加蓋,稱量(精確至0.0002g),晃動攤平。 b)打開瓶蓋,將稱量瓶放入預先鼓風并已加熱到105~110℃的干燥箱中,在鼓風條件下干燥1h。 c)從干燥箱中取出稱量瓶,立即蓋上蓋,在空氣中冷卻約3min。然后放入干燥器中,冷卻至室溫(約20min),稱量。 d)進行檢查性干燥,每次30min,直到連續兩次干燥的試樣質量的減少不超過0.001g或質量增加為止。在后一種情況下,應采用質量增加前一次的質量作為計算依據。 (4)結果表述 水煤漿濃度按下式計算: C=Cd/C0×100 式中 C-水煤漿濃度,%; Cd-試樣干燥后的質量,g; C0-試樣質量,g。 水煤漿濃度測定結果取小數點后兩位,修約至小數點后一位。 (5)精密度 兩次重復測定結果的允許差值不得超過0.2%。 4、方法B-紅外干燥法 (1)方法提要 稱取一定量的試樣置于紅外水分測定儀內,試樣中的水分在紅外線的照射下迅速蒸發,干燥至恒重,干燥后的試樣質量占原樣質量的百分數作為水煤漿濃度。 (2)紅外水分測定儀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紅外水分測定儀都可使用: a)紅外照射時間可調; b)試樣放置區紅外照射均勻; c)經試驗證明測定結果與方法A的測定結果一致。 (3)測定步驟 按紅外干燥水分測定儀說明書要求,進行準備和狀態調節。 取3.0~5.0g試樣置于預先干燥并稱量過的稱量瓶(或儀器自帶的稱量器皿)中,迅速加蓋稱量(精確至0.0002g),晃動攤平。 打開瓶蓋,將稱量瓶(或儀器自帶的稱量器皿)放入測定儀的規定區內。 關上門,按通電源,儀器按預先設定的程序工作,直到干燥到恒重為止。 打開門,取出稱量瓶,蓋上蓋,放入干燥器中,冷卻到室溫,然后稱量(精確至0.0002g)。如果儀器帶有稱量裝置,則試樣干燥后的質量由儀器直接稱量。 (4)結果表述 按3.4計算水煤漿濃度和取值。 (5)精密度 兩次重復測定結果的允許差值不得超過0.2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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